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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二医院召开《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宣贯会

发布时间:2026-05-15   来源:本网  点击量:190

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精准落实医疗领域反腐法治化、常态化新要求,近日,广元市第二人民医院召开《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专题宣贯会。医院纪委书记主持会议并作专题解读,全院中层干部、重点部门及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共计70余人参会。

会上,纪委书记围绕《解释(二)》的出台背景、核心要义、重点条款及实践要求,结合医疗行业典型案例,进行了全面、系统、深入地解读。会议指出,《解释(二)》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发布,5 月 1 日正式施行,是 “十五五”开局之年医疗反腐从专项整治迈向常态化、制度化、刑事化的关键举措。该解释首次将医疗领域明确列为法定从重处罚的重点民生领域,通过下调入罪门槛、拉平公私医疗机构人员受贿标准、确立单位行贿 “利益归属” 穿透规则、构建全链条追赃体系等调整,标志着医疗反腐从“行政高压” 全面升级为 “刑事高压”。

纪委书记结合医院工作实际,重点解读了与医疗卫生领域密切相关的核心条款,他强调,全体干部职工要深刻认识《解释(二)》施行的重大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摒弃“法不责众”“侥幸观望”等错误思想,清醒认识医疗反腐无死角、全覆盖、零容忍的坚定态度。重点岗位人员要以《解释(二)》为镜鉴,深入查摆岗位廉洁风险,重点防范药品耗材采购、设备引进、工程建设、学术推广等环节的利益输送风险,坚决杜绝收受回扣、“红包”、违规接受宴请等行为。

就贯彻落实好《解释(二)》精神,纪委书记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清惩治医疗领域商业贿赂、药企回扣的极端重要性。全体医务人员、行政管理人员要深刻认识到,整治医疗领域商业贿赂、药企回扣,是政治任务,是全局问题,是系统治理的长期任务。二是明确惩治范围,精准发力筑牢廉洁行医的纪律防线。结合最新司法解释和医院工作实际,我们明确划定,此次重点惩治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药企和医药代表向医院工作人员输送的各类形式的财产性利益、采购环节中的利益输送、过度诊疗、接受不正当利益行为、为商业贿赂提供便利行为等等,无论是公立医院的公职人员,还是普通临床医生、行政人员,无论涉及谁,无论金额大小,只要触碰红线、违反纪律,医院纪委都将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对涉嫌违法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真正实现公私同罚、全链条追责。三是压实主体责任,凝聚齐抓共管的强大工作合力。惩治医疗领域商业贿赂、药企回扣,需要全院上下协同发力、共同推进。各科室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既要管好自己、作出表率,也要管好科室人员、抓好分管领域,定期开展廉洁教育,排查廉政风险,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会上纪委书记还列举了近期卫生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过大量触目惊心的数据、相应的判罚结果,为参会人员敲响了警钟。

此次宣贯会的召开,进一步强化了全院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廉洁从业意识,为医院党风廉政建设、以案促改暨系统治理、清廉医院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筑牢了纪法防线、夯实了作风根基。下一步,医院纪委将持续以《解释(二)》为指引,常态化开展廉洁教育、警示提醒,强化日常监督执纪,对顶风违纪行为 “零容忍”,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医疗环境,以清正作风守护人民群众健康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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