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6日,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向广元市卫健委下发通知,同意将广元市职业病诊断机构调整为广元市第二人民医院。
通知指出,按照《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令 第 6 号)及《关于印发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卫职健发〔2019〕46 号)等文件要求,每个市(州)至少确定 1家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病诊断。
由于广元市疾控中心预防医学门诊部的医疗机构许可证已注销,无法继续从事临床医疗服务诊疗项目。经广元市卫健委请示,省卫健委组织专家对广元市第二人民医院职业病诊断能力进行了现场验核,依据验核结果,同意将广元市职业病诊断机构由广元市疾控中心预防医学门诊部调整为广元市第二人民医院。
通知规定,广元市第二人民医院开展职业病诊断类别项目包括:
19种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9种职业性皮肤病、3种职业性眼病、4种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40余种职业有害因素接触之间存在直接因果联系的化学中毒、7种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5种职业传染病及其他14种相关类别职业病等。
据了解,去年底四川省卫健委明确了11家医疗卫生和工程防护机构为全省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机构。其中,广元市第二人民医院被明确为8家职业病诊断救治医疗机构之一,成为广元市乃至川北片区唯一一家取得此项资质的医院。
市二医院建院28年来,在职业病的诊断和救治方面取得了不俗的成绩,为广元市及川、陕、甘周边地区职业病防治提供了系统、科学、专业、精准的技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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