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有孕妇在服药后受孕,或在不知道自己怀孕的情况下吃了感冒药、避孕药。这到底会不会影响孩子健康?我们要分两个阶段来看待这个问题。
第一阶段:从末次月经至半个月左右
不同时间用药产生的后果不同,当受精卵与母体尚未直接接触、尚未着床,此时孕妇用药,一般不会有太大影响。
卵子受精后1周内用药,受精卵尚未种植在子宫内膜,一般不受药物影响。如受精1~2周内用药,受精卵已种植于子宫膜,但组织尚未分化,如果药物毒性较强,那么很可能造成早期流产。此时期药物产生的影响,除了流产外,并不引起致畸,属于安全期。
故在孕前或孕早期服用了一些药物,对胎儿不会有太大的影响,不必过分担心,也大可不必因此而人工流产。
第二阶段:受精卵着床后至12周左右
受精后3周~8周(停经5周~10周)是胚胎各器官分化形成时期,极易受药物等外界因素影响而导致胎儿畸形,属“致畸高度敏感期”。在此时期,不必用药时坚决不用,包括一般保健品、滋补药;如必须用药,一定要在医生指导下,谨慎安全用药。如继续妊娠,可在怀孕16周~20周进行产前诊断(包括B超),进一步了解胎儿生长发育情况及排除胎儿畸形。
药物能治疗疾病,这没有错,但是错误地使用药物,也能导致疾病发生。尤其怀孕初期的女性,应该特别注意用药,否则可能会有致胎儿畸形的后果。胎儿从外表到内脏、从头颅到四肢,都在12周以内形成,故药物对胎儿致畸在妊娠3个月内最明显。
如果胚胎在12周以内受到损害,容易发生中枢神经系统缺陷、内脏畸形、肢体畸形。此时期,胎儿的各器官高度分化、迅速发育,是药物致畸敏感期,要谨慎用药。孕妇在该阶段用药,一定要注意说明书是否有孕妇禁用或慎用的字样,用前咨询医生,或按医嘱用药。
不过,临床上有不少药物对孕妇是相对安全的,某些疾病在孕期更需良好控制。盲目忌讳药物影响而擅自停药,或许会给母婴带来更大的危险,还是应根据病情,遵医嘱使用。
妊娠是一个极复杂的过程,胎儿畸形也可能由其他原因甚至染色体突变引起。若于孕期发现胎儿发育异常,孕妈不必一味怪责于自己早期服药,应该首先考虑进一步检查,以便于下次孕育一个健康的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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